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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盟明镜】纪律学习专栏(七)
审核人:民盟宣调 | 撰稿人:民盟宣调 | 来源: | 2024-08-19 17:23:17 | 阅读:489 |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各民主党派作风建设和廉洁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盟中央部署,民盟海南省委会在2024年6月至8月开展纪律学习教育活动。为了引导活动走深走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民盟海南省委会在官网、官微开设《琼盟明镜》纪律学习教育专栏,推送学习资料。全省盟员要认真学纪、严格守纪、严肃执纪,传承民盟先贤爱国爱民、正直正派、淡泊名利的优良品质,形成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甘于奉献的良好作风, 为坚守多党合作初心使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民盟先贤廉洁自律事迹——史良

“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说史良

  

周 星

史良(1900—1985),字存初,江苏常州人,中国当代法学家、政治家、中国女权运动的先驱。在民国时期,她是大上海著名律师,民族救亡运动、争取民主运动的积极投身者,曾因参加并领导抗日救亡运动而被捕入狱,是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女司法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她是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是中国妇女运动的领袖之一。毛泽东主席曾评价她为“女中豪杰”之一。她“生于民族忧患,死于祖国中兴,她的一生记录了中国知识分子和中国妇女的苦难与欢欣”(邓颖超语)。她从一个桀骜不驯的“犟丫头”,成长为具有柔情铁骨的“女中豪杰”,这既有她自身内在修养的提升,也和她优秀家风家训家规的熏陶密不可分。史良家族内部清廉的故事有许多,值得我们今人去好好学习研究。

史良的父亲史刚生性耿直,洁身自好,不慕功名利禄,而是靠自己深厚的文化功底甘当一名教书匠,凭每月 10 个银元的薪金抚养一家10口人,过着两袖清风,一窗明月的清苦生活。父亲曾经让史良从床上拉下一条被单去当铺当了一元钱以购买柴米油盐。在父亲的影响下,虽然他们家境清贫,但是家风都很廉正。特别是父亲的清苦生活给童年的史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这也为她以后清廉的生活奠定了基础。

1927 年,史良从上海法科大学法律专门部毕业,开始走上社会。但法科大学因为是私立大学,所以拿不到律师证书,直到 1930 年她才领到律师证明。1931 年她成立了律师事务所,担任了律师,她经手的第一场官司就胜诉了,还拿到了 500 大洋的报酬,在当时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她的父母为此也感到很自豪。史良还任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在那个“穷人打不起官司”的年代里,她就免费为

穷人打官司,为他们争取相同的待遇。所以,在贫苦人民心里,史良就是伟大的救世主。而且在那个时候,史良的工资就已经高达1000元大洋了,甚至比鲁迅先生的工资都还高。因为她的办案效率高,许多商业资本家都喜欢找她打官司。同时她的客户也非常有钱,有时候除了支付必要的律师费之外还会给她各种各样的馈赠,比如房子、地皮、汽车等物品,应有尽有。但是史良最终都一一捐献给穷人或者上交国家了,并没有拒为己用。由此可以看出她对名利的态度十分淡泊。

1948 年,史良在上海承办“地皮大王”周纯卿遗产案。当时,周纯卿的案子无比棘手,很多律师都不敢接,只有史良愿意接手。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查考,史良将周纯卿生前的财产理得一清二楚,最后胜诉。周纯卿的妻儿将上海南京西路的南海花园一幢60多个房间的三层楼房和十几栋弄堂里的房子,还有一块地皮赠予史良,作为她的律师代理费。如果是寻常人获得了这笔莫大的财富,下半辈子都不用为生计而奔波了。然而,史良仗义疏财,将房子都捐了出去。她的说辞是那是资产阶级剥削人民的东西,所以上交给国家是最好的选择。解放以后,她把南海花园房子先送给上海民盟做办公使用,其他房产全部捐献给国家。周恩来总理曾劝史良:“你以后就挣工资了,不像解放前打官司可以有律师费,所以还是留下一栋吧。”但史良还是将最后一栋房子卖了。不过,她将所得的钱财悉数分给了亲属朋友,给每一家分了500块钱,还有家里的秘书也给了。他们曾在解放前国民党追捕史良时受到牵连。对史良而言,金钱只是身外之物,能为国家出一份力才是她真正想做的。

史良在台湾打官司时,人家给了她律师费是一座煤矿,还有别的官司的一些不动产,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了。但是不能理解的是,作为一个大律师,她身上的金银首饰,居然全都是假的。有次她去印度出访,项链第二天早上找不着了,大家都很替她着急,说史大姐的项链怎么找不到了,是很珍贵的。史良却说没关系,丢就丢了,那是个假的。很难想象,史良去北京当司法部长,住的房子还是花一千大洋买的张学良的弟弟张学铭家的房子。买下来以后结果发现,房子维修

费用需要四千大洋,然而没钱的她就把这房子交给当时的政务院管理局,让他们叫人来修,所以这房子就只能算是公房,里面的家具也是公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史良的工资很高,是五级干部,每月有四百多块钱工资。她的丈夫陆殿栋是九级干部,也有两三百块钱工资,两人工资加起来已经是很多了。但是她却拿这些钱去接济亲属,每个月都给大姐 30 块钱,包括她家以前在上海时的黄包车夫的孩子,上大学没有钱了,她都要资助一下。实际上,史良的大部分资产都用在了慈善事业上,每年她都将自己的积蓄尽数捐献给了慈善机构,帮助了无数需要帮助的人。所以,“达则兼济天下”是史良践行的原则。

1985 年,史良因病逝世时,没有给亲属留下任何遗产。她的侄辈认为史良的首饰可能值些钱,便提出分割、继承的要求。没人想到,这位素日端庄高贵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所有的戒指、胸针、耳环、项链加在一起,经鉴定也就值个3000 块钱。这些在她平日里爱佩戴的一些珠宝首饰全都是一些赝品,没有一件是真的。其实很多人无法想象,这样一位品德高尚的人为何要戴赝品,难道是为了满足自己那点小小的虚荣心,很显然并不如此。后来大家才知道史良从小到大就是

一位对自己要求严格的女性,因此对自己的穿着打扮也务必要做到精致。只不过她常年帮助穷苦人民自己身上难以留有余钱来装饰自己,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地购买赝品珠宝。史良的一辈子都在为了他人奔波,对金钱财产不曾看重,而她也从来不以此来标榜自己,即使一生中经她手的金钱非常多,但她也没有丝毫贪恋,甚至连一件真正的首饰都没有给自己买过。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成为一名值得我们尊重的女性。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史良的一生是极不平凡的。她的一生一直在为人间公平正义而奋斗,为女性地位尊严而发言。她地位尊崇却从未被名利所束缚,她一直都在用自己手中的财富,去做更多的好事帮助更多的人。她留给后人的是丰富的精神财富,她的侠肝义胆、大公无私、清廉作风赢得了人们的赞誉,留下了口口相传的美名。“延陵有君子,铁肩担道义为生民立命;开国女部长,妙手著法统替天地正心。”这应该是对史良传奇一生最生动最全面的概括了。

 

作者:周星 常州市文化艺术研究所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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