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民盟海南省委会召开“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启动会,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海南省委会主委刘艳玲主持会议并讲话,民盟海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陈冬霞,副主委李映红、李仁君、陈洪、税军出席会议。
会前,民盟海南省委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了民盟中央“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启动会。
会议传达了我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动员会精神,审议通过了《民盟海南省委会开展“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会议强调,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是作风建设的里程碑,更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智慧的集中体现,作为参政党的地方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和实践价值。
刘艳玲指出,民盟海南省委会组织开展好“学规定、强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要做到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以“学规定”为先导,筑牢思想根基,凝聚政治共识。海南民盟各级组织要深刻把握“学规定”的政治内涵、实践要求和常态机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参政议政的“靶向思维”、民主监督的“问题导向”、社会服务的“为民情怀”,通过开展民盟优良传统教育、加强纪律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以“强作风”为抓手,聚焦突出问题,锤炼过硬作风。海南民盟各级领导班子要对标“四新”“三好”要求,引导广大盟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深入查找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内部监督委员会要把主题教育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监督工作重点,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民盟海南省委会机关要指导各级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加强对《民盟海南省委会规章制度汇编》修订完善和贯彻落实。
三是以“树形象”为目标,彰显民盟特色,展现良好形象。海南民盟要打造“同心同德”的政治形象、“务实重干”的履职形象、“清正廉洁”的作风形象的“三张名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引导盟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海南篇章贡献民盟力量。
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组、省委统战部党派处有关同志应邀列席会议。民盟海南省委会秘书长吴方刚、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吴小平、梁琼及各委员、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民盟海南省委会组织处供稿)